(制冷剂_编号表示方法_解决方案_解决方案-实力厂家官网)
本标准规定了各种通用制冷剂的简单编号表示方法,以代替使用其化学名称、分子式或商品名称。使用本标准规定的制冷剂编号表示方法时,并不排除化学名称和分子式的使用。本标准等采用国际标准ISO817-197《有机制冷剂---数字符号》。
1制冷剂分类
制冷剂分为卤代烃、环状有机化合物、非共费和共费混合物、其他各种有机化合物和无机化合物以及不饱和有机化合物等。
2制冷剂的编号
对每种制冷剂规定的识别编号如表所示,其规则如下:
2.1对甲烷、乙烷、丙烷和环丁烷系的卤代烃以及碳氢化合物,规定的识别编号要使化合物的结构可以从制冷剂的编号推导出来,且不致产生模棱两可的判断。
2.1.1自右向左的第一位数字是化合物中氟(F)原子数。
2.1.2自右向左的第二位数字是化合物中氢(H)原子数加1的数。
2.1.3自右向左的第三为数字是化合物中碳(C)原子数减1的数。当该数字为零时,则略去。
2.1.4化合物中的氯(CL)原子数,是从能够与碳(C)原子结合的原子总数中减区氟(F)和氢(H)原子数的和求得的。饱和化合物当只有1个碳原子时,连接的原子总数是4。当存在2个碳原子时,连接的原子总数有6,如果该化合物不是饱和的,则连接的原子总数是4。
对于饱和的制冷剂,连接的原子总数如下:
当C=1时,等于4;
C=2时,等于6;
......
C=n时,等于2n+2.
对于单个不饱和的和环状和的制冷剂,连接的原子总数如下:
当C=2时,等于4;
C=3时,等于6;
......
C=n时,等于2n.
2.1.5环状衍生物,在制冷剂的识别编号之前使用字母C.
2.1.6在溴部分和全部代替氯的情况下,仍然采用同样的规则,但要在原来氯-氟化合物的识别编号后面加字母B以来溴(Br)的存在,字母B后的数字表示溴原子个数.
2.1.7乙烷系同分异构体都具有相同的编号,但最对称的一种用编号后面不带任何字母来表示.随着同分异构体变得愈来愈不对称时,就应附加a、b、c等字母。对称度是把连接到每个碳原子的原子团的原子量相加,并用一个原子量总和减区另一个原子量总和所得的差值来确定,其差值愈小,生成物就愈对称。
2.1.8乙烯系同分异构体也应用上述规则,但烯烃类用数字1作为从右向左的第四位数字。
2.2非共沸混合物和共沸混合物由制冷剂编号和组成的质量比例来表示。制冷剂应按其组分的标准沸点增高次序来标注。例如制冷剂R22和R12按质量百分比90/10组成混合物时,可表示为R22/R12(90/12),或R22/R12(90/10)。
2.2.1已经商品化的共沸混合物,依应用先后在500序号中顺次地规定其识别编号。
2.2.2已经商品化的非共沸混合物,依应用先后在400序号中顺次地规定其识别编号。
2.3其它各种有机化合物规定按600序号编号,无机化合物按700序号编号。
2.3.1在有机化合物的600序号中,其编号是任选的。
2.3.2在无机化合物的700序号中,化合物的分子量加上700就得出制冷剂的识别编号。
2.3.3当两种或多种无机制冷剂具有同样的分子量时,用A、B、C等字母来予以区分。
3表示方法
3.1形式
3.1.1将字母"R"置于识别编号之前。例如:R12、R22。
3.1.2制造厂的商标或商品名称也可以置于制冷剂编号之前。例如:(商标)R12或(商品名称)R12。
3.2在文字资料及铭牌上应用
3.2.1在技术说明书中或在铭牌上表示制冷剂时,应写成R12、R22。
3.2.2在书籍或手册编写中可以用下述的表示方法:"压缩机能使用R12和R22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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